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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lvsoz - 2008-9-22 17:05:00
你好!我和我男朋友未婚,在上个星期买了一套房子,当时我个人出了2万,我男朋友出了2万,我男朋友的父母出了2万,共交了6万元的首期,交首期时准备和土地管理局签了合同,打算合同上面只写了我男朋友的名字,而私底下我们三方(我男朋友的父母、男朋友和我)立了一个字据,只是证明三方谁出了多少钱,而房产证要到二年后才能拿到,是否在拿房产证的时候还可以更改名字的啊?如果不更改房产证名字的话,对于以后如果婚后发生分离,我能得到多少的房产权?
叶永祥律师 - 2008-9-24 13:32:00
1、办理房产证的时候,如果你们已经结婚了,房管局一般会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确认的,如果没有结婚的话,只能依据合同上的名字办理房产证

2、如果房产证上名字是男方的,婚后又离婚的话,由于房产属于婚前购买的,同时产权证是男方的名字,房产所有权属于男方,至于你们出的首付,可以凭据三方所里字据要求对方返还,还有如果婚后用共同财产还按揭的话,婚后所还部分按揭中的一半做为你对男方的债权处理,但是你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。
jiang150 - 2008-11-19 0:4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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