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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永祥律师 - 2008-9-24 16:33:00
为了保护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物权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省建设厅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对《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(2000年版)》进行修改。
  现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说明》(征求意见稿)在网上公示,公开征求房地产主管部门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购房人、房地产经纪机构,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意见。有关修改意见请于7月15日前传真:85177984,或发送电子邮箱:zjfdc1511@sina.con
  附件: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(征求意见稿)


浙江省建设厅
二○○八年六月十六日
jiang150 - 2008-11-19 0:4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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