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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e乎? - 2008-10-15 17:56:00
根据物权法,车库、绿地等小区内共有空间的归属有了“说法”。这意味着,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,对这些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空间进行占有或牟利,否则,有关部门可对这种行为给予处理。
可是我们绿园小区的公共财产,售楼书上标明的42个公共访客车位,俩千多平方的会所而至今没有归还业主,仍被物管公司非法占有,广大业主讨论一下该怎么弄弄?
梧桐 - 2008-10-16 23:42:00
先清资产,再收产权,委托经营!
梧桐 - 2008-10-16 23:48:00
相信绿城是有气魄的大公司,不否定绿城物业有自己的私利,产权原则不可侵犯,利益维护互利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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