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手帕 - 2008-11-10 0:15:00
大厅里放着中介公司的雅苑房产出租和出售信息
大厅里物业工作台上立着两个牌子,一个是***房产中介公司,另一个人是联系人,照片,手机.我是晚上看到的,不知道白天会不会有人坐在前台工作开来
大厅的利用率越来越高了
问了下值班小美眉,怎么回事?她是这样解释的:有些小区业主有出租出售信息发布这些要求,物管就引进了这个中介公司(也可能是个人),业主提供公共场地给中介设立联系方法和广告,中介的回报是比以市场价格一半的中介费帮助业主出租或者出售.
那物管收不收管理费的?小美眉刚开始说不知道
我说,那不是免费给他们打广告么,小美眉又支吾着说,象征着收一点吧,不多的
以前腾达是有这项服务的,雅苑的出租率这么高,估计中介费这块,还是补贴了不少开支的
看来泛亚是不想做这个事情了,所以外包了
看上去给业主带来了实惠,中介费减半,其实是个需头八脑的事情,据我所知,出租向来可以全免房东方的中介费,出售么,以前是买方全付,行情好的时候也可以打个5折;现在行情不好,中介费绝对5折以下,所谓的优惠,不晓得糊弄谁呢?
这么简单的道理,我想业委会和泛亚不会不知道,那为什么还要请这样的中介公司进来,让他们做广告呢?我估计管理费绝对不是小美眉说的一点点,或者干脆分成结算,这样可以省掉一个人工,又可以撇清年底公布收入问题,有点高招的!
不过金融危机,能找个补贴的办法也不错的,我们也要理解
只是这个广告有点恶心的
以前腾达做这个事情的时候也没见得在大厅里竖个广告,搞得大厅和杂货摊一样
以后是不是还有送水的广告?卖米的广告?......
桂格大燕麦 - 2008-11-10 9:29:00
干脆把大堂改造成自由市场算了--卖点菜、卖点早点。。。这样还能名义上确实方便了业主的生活,私下里到还可以收点市场管理费。。。说不定还有机会评上国家级重点示范小区!!!
陈坚真不愧为实务高手,泛亚不愧为有经验的物管公司啊!!!
silk - 2008-11-10 12:12:00
这个中介公司的牌子很搞笑!
lpp - 2008-11-10 12:17:00
儿子和老子的关系[em05]
翔鹰 - 2008-11-10 19:05:00
我觉得有个中介有不错呀!
可以方便业主出租房屋,让租客看房相对容易点。
由此物业增加点收入,也无可厚非!
xxxhd - 2008-11-10 19:25:00
这是允许的 没问题
桂格大燕麦 - 2008-11-11 9:34:00
我要是泛亚,就一定问中介收费。。。当然,是私下里的。。。
silk - 2008-11-11 10:00:00
如果是我,我不收费,我跟中介五五分账。[em02]
翔鹰 - 2008-11-11 15:05:00
原帖由 桂格大燕麦 于 2008-11-11 9:34:00 发表
我要是泛亚,就一定问中介收费。。。当然,是私下里的。。。
没必要私下的!
有中介进入,必然涉及的费用,想瞒也瞒不过去!
黄手帕 - 2008-11-12 10:14:00
原帖由 xxxhd 于 2008-11-10 19:25:00 发表
这是允许的 没问题
怎么就是允许的呢?
允许这家还是那家?
有什么选择标准呢?
那以后卖早点的 卖小吃的 卖水的 是不是都允许啊?
黄手帕 - 2008-11-12 10:16:00
原帖由 翔鹰 于 2008-11-10 19:05:00 发表
我觉得有个中介有不错呀!
可以方便业主出租房屋,让租客看房相对容易点。
由此物业增加点收入,也无可厚非!
方便业主是可以
破坏大厅整体环境不允许
毕竟享受的是少部分业主
破坏的是大家的公共部分
xxxhd - 2008-11-12 17:16:00
允许,只要有市场,一切以市场为主,市场经济是我国的特色,市场为主导。市场说了算。
xxxhd - 2008-11-13 8:24:00
没有破坏,肯定没有
silk - 2008-11-13 10:46:00
XXX, 这个牌子跟你好像有很深的渊源?[em05]
黄手帕 - 2008-11-17 14:40:00
既然有不同的想法,就投票,1/2业主通过才行!
freeface - 2008-11-17 21:39:00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17 14:40:00 发表
既然有不同的想法,就投票,1/2业主通过才行!
弱弱的问一句,前些年大厅出现的美发广告,茶楼广告,楼中店广告,也都投过票吗?
我咋没收到选票呢?
翔鹰 - 2008-11-17 23:29:00
原帖由
freeface 于 2008-11-17 21:39:00 发表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17 14:40:00 发表
既然有不同的想法,就投票,1/2业主通过才行!
弱弱的问一句,前些年大厅出现的美发广告,茶楼广告,楼中店广告,也都投过票吗?
我咋没收到选票呢?
当年腾达也许做得不好,所以被你们业委会的人赶出了!
你们当初可是信誓旦旦说引进泛亚是为了提高楼盘品味,从而让房价一下子窜到四万五万的,怎么现在居然拿腾达的不足当挡箭牌呢?
黄手帕 - 2008-11-18 18:13:00
原帖由
freeface 于 2008-11-17 21:39:00 发表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17 14:40:00 发表
既然有不同的想法,就投票,1/2业主通过才行!
弱弱的问一句,前些年大厅出现的美发广告,茶楼广告,楼中店广告,也都投过票吗?
我咋没收到选票呢?
强强地问你一句,你说这句话的时候,站在泛亚的立场上,还是业主的立场上?
freeface - 2008-11-18 20:03:00
原帖由
黄手帕 于 2008-11-18 18:13:00 发表
原帖由
freeface 于 2008-11-17 21:39:00 发表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17 14:40:00 发表
既然有不同的想法,就投票,1/2业主通过才行!
弱弱的问一句,前些年大厅出现的美发广告,茶楼广告,楼中店广告,也都投过票吗?
我咋没收到选票呢?
强强地问你一句,你说这句话的时候,站在泛亚的立场上,还是业主的立场上?
哇噻,怕怕!
搞站队活动啊?偶最不在行干这个了!
泛亚的立场是啥立场?业主的立场又是啥立场?偶不懂啊!
你还是先回答偶的弱弱问题吧。
不能老反问,都是偶来回答啊,是吗,大哥?
黄手帕 - 2008-11-21 15:04:00
OK,我来回答你,以前没投过票,!
但是,以前没投过票,和现在应不应该投票有关系吗?
freeface - 2008-11-21 15:38:00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21 15:04:00 发表
OK,我来回答你,以前没投过票,!
但是,以前没投过票,和现在应不应该投票有关系吗?
你觉得有关系吗?
我觉得有关系。
你作为老干部,可以给业委会提供很多工作经验啊:
比如以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?
以前为什么没投票?
以前你提出投票时,遇到了什么样的难度而没有做成?
以前没投票,最终又有什么负面影响?
你如果能够把这些宝贵经验,和大家分享,并能够提出一个好的操作方案,我相信,肯定有很多业主支持你。
毕竟,老干部还是很牛的!
黄手帕 - 2008-11-21 16:32:00
原帖由
freeface 于 2008-11-21 15:38:00 发表
原帖由 黄手帕 于 2008-11-21 15:04:00 发表
OK,我来回答你,以前没投过票,!
但是,以前没投过票,和现在应不应该投票有关系吗?
你觉得有关系吗?
我觉得有关系。
你作为老干部,可以给业委会提供很多工作经验啊:
比如以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?
以前为什么没投票?
以前你提出投票时,遇到
我是以前在业委会待过,可我还不敢以老干部自居,更不可能给业委会提供工作经验,因为现在业委会的工作比我们那时候厉害多了!我们只在协调沟通,他们可以直接手起刀落把腾达赶走,这样的魄力,让我们要以更高的期待来迎接全新的泛亚!
以前没有投票,一是没有业主提这个意见,二是我们工作做不到位,这个无可否认!难道现在这么厉害的业委会也要和我们一样吗?总要向前看,不能倒退吧?总不至于以我们这些被淘汰的人作为榜样吧?
FF,你一会要高要求,一会低标准
到底对哪个公司用高要求,对哪个公司用低标准呢?
freeface - 2008-11-21 16:59:00
我对哪个公司,都采用一视同仁的标准。
这个标准,不能代表什么,只代表我自己的个人观点。
你这个帖子是11月10号贴出的。
和你一样,我针对这件事有自己的观点,和你不同的是,在弄清楚之前,在发牢骚之前,我先采用给物业中心发邮件的方式反映个人观点。
邮件如下,供你指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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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总:
我针对目前大厅摆放的房产中介服务,有如下看法:
1】就我个人而言,忽然出现的这个中介服务有些突兀,不知道这家中介是否在物业中心和业委会做过备案。
此外,这个新增服务【业务】是否向业委会做过书面申请,至少我从近期的会议纪要和工作邮件中,没有看到过关于此事的任何提前信息。
2】我很理解物业中心提供这项服务的好心,确实为业主和住户提供了一个信息的平台。
但我始终认为,这样一项好服务,应该用更好的方式来推进,而不是用现在这种赤裸裸的方式。
正如我之前一直提倡的,我始终认为,好的服务,好的项目,一定要有业主、住户的主动参与才能办好。
如果有中介公司愿意在雅苑提供房产服务,那我建议能够采用援建一个公共信息栏的方式来进行。
我们可以在大厅设立一个美观大方的公告信息栏,并设立房产信息的专栏,然后由业主自行、或委托物业或委托中介进行信息发布。
该信息栏,可以交由该中介独家管理。这样,既加强了业主的主动参与,又得到了第三方供应商的支持。
这样的模式,相信要好过目前单一,单调的广告架。
3】举一反三,我始终坚持,凡是涉及到公共区域,公共空间的事务、项目,一定要慎重。
我欢迎任何对小区有益的商业活动,但反对任何号称有益的赤裸裸的商业活动。
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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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lk - 2008-11-21 17:07:00
原来不要脸是可以看到工作邮件的,地位很高啊!
黄手帕 - 2008-11-21 17:09:00
哈,你用发邮件的形式,不能就认为我在论坛里发贴是发牢骚!我始终认为陈坚、业委会是关注论坛的!
我们在这里发贴,我可以抛出我的观点,别的业主可以来跟贴,然后物管和业委会会做相应的改进
我觉得论坛是个很好的平台!发贴的人少,不代表关注的人少!
我事后和物管沟通中,我能感觉到他们对论坛里的观点是很清楚的!
freeface - 2008-11-21 17:14:00
原帖由 silk 于 2008-11-21 17:07:00 发表
原来不要脸是可以看到工作邮件的,地位很高啊!
火了,关你屌事!
嘴巴干净点!
silk - 2008-11-21 17:21:00
你这种不阴不阳的东西也会火?
哈哈
freeface - 2008-11-21 17:28:00
原帖由 silk 于 2008-11-21 17:21:00 发表
你这种不阴不阳的东西也会火?
哈哈
当然没你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