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红树林花园侵权案和业主对薄公堂杭州红树林花园(文晖大桥边)小高层侵权案,擅减小高层突窗事宜,已经法院两次审理,将择期审判.
以下仅指小高层 :
"突窗"或称"飘窗":正确位置应该在客厅面向北的窗户外应该有一个"落地窗"或"不落地窗"的向外突出的,有点类似目前空调位的样子,当然比空调位大多了.这样一个设置.
(1)落地开窗的话按有关建设部规定计算面积,不落地的不计算面积.
(2)落地开窗的话,人可以走出去,有点感觉象个小阳台;不落地开窗的话,只能养养花什么的.
(3)按图纸和当时的时间判断,应该是落地的.
(4)不过现在不管落地和不落地都没有了.
情况说明:
(1)请小高层业主仔细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书的"附件1"平面上有明确标注.
(2)当然有的业主的图纸上没有了,哪是因为在最后交房时被开发商换了一本合同书,偶当时看得很仔细,开发商想调包,被我发现了.
(3)杭州神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个项目开发公司,也就是说是一个小的开发公司,经法律取证,他注册资金1000万,只有一个大股东,其它都是10万,5万的小股东,其实就是个私营和家族的企业.
(4)管辖地是江干区法院,现已经两次审理,被告律师还是像开发商一贯的霸王流氓作风,蛮横无理,颠倒黑白,估计象被肉骨头喂饱了,案情事实其实非常简单,侵权事实成立,法院择日审判.
(5)法官也明确表明,经过向有关建筑部门了解,侵权事实成立.
(6)小高层业主经过本文这样一个先例也可依法起诉了,计赔金额约在5000-20000元间,(这个现在还说不上来,仅是猜测)
(7)小高层业主如果一起来维权的话,可能会取得更有利有赔偿.
(8)杭州施家花园就是因为阳光被挡住这一事实,所有业主全部联合起来,结果每户赔了8万多钱.
(9)现在本文号召业主联合起来一起维权
摘自业主论坛